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任震宇)网购商品的中国者协合同规定“到货签收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买东西获得的消费线索赠品不享受“三包”服务、去餐厅吃饭被强制扫码点餐、开征卖家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您是集消否在消费过程中遇到过类似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为提升消费者体验,广泛发现并治理消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费领维护消费公平,公平格式5月17日,条款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了“不公平格式条款”线索征集活动,中国者协聚焦百姓日常消费中的消费线索“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
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开征消费者可通过关注“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众号,集消填写相应问卷,费领提供线上或线下日常消费中的公平格式真实线索,需要包含具体的条款经营者、地点或线上平台、中国者协条款内容、事件描述,以及链接和图片线索等,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中国消费者协会进一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消费者提供的相应信息,将被严格保密。征集活动结束后,经研究筛选,中国消费者协会将选择20件典型线索,为参与者提供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责任编辑:李佳榕(作者: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