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一批农村地区打假典型案例
2024-11-01 09:24:53

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周青平 记者朱海)今年以来,江西假典江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农村地区及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发布综合批发市场、批农校园周边超市、村地农资经营集散地、区打农村电商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型案聚焦食品、江西假典药品、发布农资、批农儿童玩具、村地妇女用品、区打老年用品、型案服装鞋帽、江西假典建筑材料等重点商品,发布集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批农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10月24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十起典型案例。

瑞昌市横港远景榨油坊加工销售无食品标签菜籽油案。今年4月,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横港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食品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瑞昌市横港远景榨油坊内有6瓶加工灌装好的菜籽油待售,上述菜籽油无食品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食品名称、作坊名称、保质期等内容。经查,上述无食品标签的菜籽油是当事人于今年1月灌装后待售的,未贴食品标签是因为该榨油坊所使用的标签已全部使用完毕,违法货值282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瑞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无食品标签的菜籽油、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新余市渝水区简氏汽配修理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润滑油案。今年6月,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渝水区简氏汽配修理厂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标称“长城”牌卓力抗磨液压油、一汽解放原厂备品牌发动机润滑油共19桶,经现场初步鉴定,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实施了扣押的强制措施。经鉴定,上述油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货值金额71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润滑油、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鹰潭市信江新区林先生小卖部销售超保质期预包装食品案。今年6月,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对信江新区林先生小卖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辣条、面筋等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过期预包装食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大余县立马电动车经销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今年2月,大余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大余县立马电动车经销部经营场所摆放待售的3种型号共计5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其《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标示的外观图片不一致,鞍座加长且长度均超过350mm,还有2辆加装了后备箱。经查,当事人采购该批电动自行车时未对整车外观进行比对查验,其外观与产品合格证中标识的外观图不一致,均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货值金额共计10925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大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9万元的行政处罚。

定南县超点超市经营侵犯他人商标注册权的产品案。今年7月,定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定南县超点超市进行执法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待售“双沟大曲”白酒共计53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注册商标标识的授权使用证明及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经注册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白酒均非权利人生产或其许可生产,涉案货值共计36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定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他人商标权白酒、罚款7208元的行政处罚。

樟树市陈某某汤包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今年7月, 樟树市市场监管局对陈某某汤包店当日加工的白馒头、红糖馒头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在制作上述白馒头、红糖馒头过程中,以食品添加剂“蛋白糖”代替白砂糖。截至案发,共生产涉案不合格白馒头、红糖馒头各15个,货值金额为15元,违法所得2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樟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没款3002元的行政处罚。

奉新良丰竹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一次性圆竹筷案。今年9月,奉新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案件线索,反映奉新良丰竹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次性圆竹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显示,所检验霉菌不符合标准要求。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该批次一次性圆竹筷7万双,成本价0.02元/ 双,全部销售完毕,后未再生产,涉案货值1960元,违法所得6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奉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没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上饶卓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今年7月,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上饶卓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厂房进行检查,发现投诉情况属实,遂立即对当事人涉嫌侵权的商品、标签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尿素排气孔 、停油电磁阀、尿素电磁阀等商品,经商标持有人鉴定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涉案金额38200 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标签,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遂川县彭某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今年7月,遂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彭某某设立在新江乡横石村的食杂店进行监督检查。在当事人货架上查获待售的食品有:某品牌夹心饼干5盒,超过保质期66天;“赣遂”牌多味豆子5包,超过保质期59天。当事人在经营中未建账,非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遂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抚州市东乡区会平酒坊未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案。今年5月,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反映当事人2017年10月20日生产经营的“六年高粱酒”经抽样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遂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对该批次剩余12公斤“六年高粱酒”进行扣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东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并予以销毁、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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